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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驾驶电动二三轮车佩戴安全
头盔的告知书
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部门:
为切实增强全县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、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,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,积极助推我县文明卫生城市有力开展,充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、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,
即日起开始:
一是所有驾驶电动二、三轮车公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,电动三轮车一律不得私自加装车篷。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,凡驾乘二三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、闯红灯、逆行、随意掉头、无牌无证、超员(驾驶二三轮电动车除驾驶人外只允许乘坐1人)、酒驾醉驾等人员一律对其单位及个人予以曝光。
二是振兴路(文化路至黄池路段)违停抓拍系统4月22日前开通,对违停车辆实施抓拍。
三是民主路政府至黄池路段开始实施单行道通行(自西向东禁止通行),4月20日起对违反禁行车辆实施抓拍,助力交通秩序整治。
自5月21日起,凡重视不够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,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协同交警大队、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在其单位门口进行专项查处,并予以曝光。
封丘县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
2024年4月16日
评论
会不会是姚安娜家里的?
联系电话请补充上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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